我校进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培训

我校进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培训

  • 发布人 zz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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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 2020-05-13 19:36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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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,在特殊的疫情防控期间,学校利用班会课时间,邀请法制副校长李丹警官来校,以86班教室为主会场,通过校园广播站对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。

  活动由我校安全疾控专干胡炳初老师主持。首先胡老师简要介绍了全国“中小学安全教育日”(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)、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(每年4月15日)和全国“防灾减灾日”(每年的5月12日),随后请李警官作专题安全教育培训。

  结合典型案例,李警官重点宣讲和强调了以下安全问题:

  一、反欺凌、反暴力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。教育学生知悉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,自觉积极预防和反对欺凌。再次强调与人同学是缘分,要和睦相处,发生矛盾,要谦让、和平解决,或者找老师反映,跟家长说情况,由老师家长出面协调,严禁校园 “霸凌”。坚决不允许用打架暴力手段处理与同学的矛盾纠纷,更不允许纠集同学、外人和社会青年到校或在校外约架和拦截报复,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。特别强调: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校(是指匕首、三棱刀、弹簧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),也不允许携带有危险性的锤子、起子、刀片等工具特锐利的硬物和铁器进入校园。

  二、掌握灾害自救基本方法。5.12“防灾减灾日”是为纪念2008年5.12汶川地震而设置。我国自然灾害比较多,特别是地震无法预测,我们需要提前掌握基本的一些逃生救护方法:伏地、遮挡、手抓牢、生命三角法等等。

  三、严禁私自下河游泳。临近夏季、天气炎热,每年有发生学生意外溺水时间,特别是暑假期间。学生私自下河游泳发生危险的悲剧和案例太多了,湘潭的湘江里面,几乎每年都有发生学生意外溺水事件,对此,学校和老师在班上已经多次讲过,在此再次强调,坚决不准私自和结伴到山塘、水库河流中游泳。建议大家如果一定要游泳,就到正规的游泳池去,那里有专业救生员和教练,相对安全,并且最好有家长陪同。同时,如果发现有人落水,不要逞英雄下水救人,一定要保持冷静,赶快呼救大人前来营救,或打120急救电话。但可以找来竹竿、木棍、绳子施救,或将木板、泡沫、救生圈等浮物抛入水中施救。

  安全无小事。本学期开学以来,学校领导、老师一边为确保疫情期间教育教学安全有序,一边多次反复强调安全教育工作,希望全校师生高度重视,防微杜渐!

(胡炳初供稿)